晨跑实施办法(草案)
一、实施对象:大一全体学生。并在适当时推广至全校学生。
二、实施时间:每学期的第三周至第十六周,周一至周五,
早晨6:30—7:30。
三、跑步路线:由宿舍出发至宣怀大道向东,与宣怀大道和文治大
道交叉路口打卡后沿文治大道向南,经思源南路返回。
四、实施方法:每位学生每周至少两次,并在6:30—7:30打卡记录。
五、相关规定:
1.晨跑时需穿着运动服装和运动鞋。
2.跑步打卡记录时间为6:30—7:30,超过时间将不得记录。
3.打卡地点在文治大道和宣怀大道交叉路口,并请顺时针方向跑动,
严禁反向跑动。
4.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晨跑,须出示相关证明。
5.如遇天雨,该日晨跑停止。
六、工作人员:
1.体育教师、思政教师负责晨跑管理。
2.另需校保卫处协助,在晨跑时间管理校内车辆往来及安全。
七、本实施办法呈请领导核定后实施,修正时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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